一、建筑材料质量检验程序及方法。
1.确定海陆通检测试验项目。
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材料种类繁多,进场需要检测,试验材料检测项目应符合国家、行业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(或相关部门)的规定。例如,混凝土水泥应按批量检查其稳定性、强度、凝结时间和细度。
2.取样试样。
取样应具有代表性,一般用一批材料(每批不同材料数量)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(钢从规定部截取),即不仅取样数量应正确。取样部位和方法也应按规定进行。样品数量与试验结果的准确性有关。如果样品数量太少,取样部位和方法的偏差会增加试验误差,甚至得到相反的结果;然而,在实际测试中,取样往往不具有代表性。取样数量不够,取样方法不正确。
3.环境温湿度。
温度和湿度对一些建筑陆地材料的性能有很大的影响。因此,在标准中,对材料维护和测试环境条件有明确规定。只有严格遵守这些规定,测试结果才能可比;如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(SBS)等防水材料,其性能对环境温度敏感,拉伸试验室温应控制在23℃±2℃。如果用取自同一母体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(SAS)样品制成9组试件进行抗拉(纵向)试验,可以先将9组试件平均分为3组,然后按50℃作为温差等级进行拉力试验,其中一组试件在标准要求的23℃环境下进行,另外两组试件在28℃和18℃的环境下进行拉力试验。试验结束后,计算出每组3组试件的平均抗拉强度。结果表明,在28℃环境下试验的3组试件的平均抗拉强度比在23℃标准温度环境下试验的3组试件低2.8%,而在L8环境下试验的3组试件的平均抗拉强度比在23℃标准温度环境下试验的3组试件高3.5%。该试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环境温度和湿度对材料试验的影响,因此温度和湿度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内。
- 试验误差。